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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长运公司签订三个专项集体合同

来源:新余长运公司 作者:赖红霞 日期: 2015-12-24

为了建立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发展。2015年11月25日,新余长运公司召开《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仪式,以公司工会主席江建清为首席代表的3名职工方代表,与公司总经理王建仁为首席代表的3名企业方代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劳资、女职工权益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

公司工会代表职工方向公司行政发出签订三个合同的要约,公司行政代表企业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了要约回复。双方代表经过平等对话、友好协商,对企业和职工的工资考核制度、薪酬制度及考勤制度、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劳动安全与卫生制度,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生育待遇等有关事项达成共识,兼顾了企业和职工的双方利益,实现了企业、职工的双赢。最后,双方首席代表分别代表企业方和职工方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三个集体合同”的签订,更好地维护了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利益,确保了双方权利不受侵犯,对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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