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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城客处掀起学习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热潮

来源:九江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作者:刘伍刚 日期: 2014-10-23

    交通运输部最近出台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确立了出租汽车发展定位和发展方向,全面细化出租汽车运营服务服务标准,为交通运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运营秩序指明了方向。作为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九江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在《规定》发布的第一时间就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讨论,并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做好思想“预热”,为2015年1月1日《规定》的正式实施打牢坚实基础。
    由于多种因素所致,出租车行业定位长期模糊、相关法律法规未及时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九江城客处就常常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感到“底气”不足、 “抓手”不多,有时甚至“力不从心”。 如查处“黑车”扰乱市场秩序、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时就办法不多,只能“头痛治头、脚疼治脚”, 缺乏“根治”措施。《规定》明确提出出租汽车是城市交通组成部分的科学定位,使多次草拟、尚未定稿的《九江市出租汽车发展规划》有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同时对推动九江出租汽车行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目前九江市区的9家出租车企业中就有两家提出“兼并重组”方案。九江城客处还通过学习《规定》中有关“运营服务”的相关条款,走访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提醒他们遵守运营规定,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服务,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为了进一步方便乘客,该处鼓励企业推行多种形式的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同时加强对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10月21日,该处全体运政稽查人员就再次参加了市政府组织、多部门参加的交通秩序整治“统一行动日”,并向出租车从业人员现场宣讲《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有关精神,受到过往市民的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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