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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县运管所四举措加强出租车驾驶员管理

来源:玉山县运管所 作者:雷钟 日期: 2009-12-25

      为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维持出租车市场经营秩序,打造出租车行业文明形象,玉山县运管所近期进一步加强了出租车驾驶员管理。
      一是明确驾驶员准入条件。要求准入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驾驶证和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出具身份证明,提供所在地行政村或居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提供书面申请,并通过运管所审核,经学习培训考试合格。
      二是实行驾驶员星级评比和质量信誉考核。在运管所监督下,由出租车公司对出租车进行旅客满意度测评考核,一车一单,内容分为满意、一般、不满意,运管所则结合单车考核对单车开展星级评比。同时,实行服务质量信誉淘汰制,对单车考核排名最后的,实行末位淘汰。
      三是加大违规驾驶员惩处力度,提高驾驶员违规成本。对驾驶员营运期间存在不使用计价器、拒载、拼车甩客等不规范行为的,被投诉一次,经查实,给予警告,被投诉二次的,对驾驶员进行业务学习培训七天,并处行政罚款,被投诉三次的,责令公司将其退出出租车驾驶员队伍,且三年内不得准入。
      四是提倡文明驾驶营造和谐驾乘关系。要求驾驶员文明驾驶,为乘客提供方便、及时、安全、文明的规范化服务,对病人、产妇、残疾人以及需抢救的人员优先供车,遇有抢险救灾、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不足、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时,驾驶员应当服从客运管理机构统一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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