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年磨砺整市场 坚定不移铸成就
——九江县全面取缔蹬士、拐的、电动三轮车非法经营
近日,九江县委、县政府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以及清理整顿城市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的通知精神,在2009年10月25日至2009年11月25日期间已全面取缔了县城内蹬士、拐的、电动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共计881辆,着力解决了城区多年来道路交通拥堵、交通事故频发和非法营运车辆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等突出问题,给九江县人民营造出一个环境整洁、秩序井然、运营规范、畅通有序的县城市容环境。县城市民无不叫好称快,感谢县委、县政府为市民构筑了一项文明畅通的交通民心工程。
回顾过去 根源所在
多年顽“症”,屡禁不止。上世纪90年代末,当时九江县城人口只有3.2万人,县城公交车刚刚起步,出租车主要经营庐山旅游客运,46辆出租车无一在县城经营。针对这种营运空穴,有人效仿其他县城和九江市区,逐步购置人力三轮车(蹬士)、机动三轮车(拐的)、冲击县城旅客运输市场,一度发展到了拐的70多辆,蹬士120多辆。随着而来的是有管理车辆职能的,如交警、工商、税务、运管等,相继对他们到来加以限制;一是必须挂有车牌;二是必须办理相应证照;三是必须缴纳税(费)。但仍然到1999年底共发展到拐的120多辆,蹬士近200辆。
利益驱动、难以形成合力解决。自2000年开始,交警部门依照交通安全处罚条例相关规定,每年对近300辆蹬士车进行年度审验、审验费近300元,包括更换车蓬布等。拐的审验费每年600元,主要包括车停费等。工商部门每年收取工商管理费120/辆,税务部门每年征税108元/辆,运管部门每年管理费60元/辆,但运管部门在2002年已取消收费和发证,其他部门仍然按规定征收。
2000年根据国办发[1999]94号文件精神清理整顿城市出租车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意见的通知,九江县运管所先行倡导开展整治行动。一是停办所有蹬士、拐的营运证;二是停收所有蹬士、拐的车辆营运管理费;三是在县政府会议上报告整治目的、任务和措施,要求尽快发展城市公交车、出租车,方便市民。由于各部门相关要求不一致,加之受利益驱动的影响,难以形成合力整治。
单兵作战、难断其根。2002年下半年,九江县交警大队、九江县运管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联合开展整治县城交通秩序和营运市场,主要任务是:打击非法营运、整治交通秩序、取消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非法载客经营。经过近2个月的努力,查扣处罚机动三轮车42辆,取缔无证人力三轮车56辆,通过整治有效地遏制了城区非法营运发展趋势。2004年下半年工商部门组织蹬士、拐的车年度审验并征收管理费时,年审工作受阻,蹬士、拐的车停运,300多辆蹬士和120辆拐的车主到县政府上访,要求履行国务院关于取缔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客运车辆收费的决定。时任县政法委张书记接访此事,交警、运管、工商、税务等部门参加了接访。运管部门态度明确,要求坚决取缔这些车辆的非法经营,让公交车发展经营,规范出租车回城经营,交警、工商部门也表明各自的意见。当时县委、县政府考虑近期内难以安置这些下岗和失地及弱势群体车主的就业问题,县委会议纪要要求在2005年开始逐步取缔蹬士、拐的经营。
整治无效、泛滥成“灾”。几度风雨几度愁。几年来运管所整治难以到位,加之这些车辆的泛滥,造成公交车难生计,出租车县城经营举步维艰。经常城区发生交通经常堵塞、事故频发,市民怨声载道。交警部门面临当前问题,在2005年开展首先取缔机动三轮车载客经营行动,但由于法律、法规应用难以解决,取缔工作搁浅。工商部门针对此事停止了对这些车辆的管理。至此,这些车主随着电动三轮车诞生和应用,自2008年开始,蹬士车迅速消失,妾时电动三轮车一度发展近700辆,截止2009年8月底已近900辆。这些车辆巨变,导致如下严重问题:一是严重冲击了县内公交车营运市场,造成市场不稳定;二是由于他们无交通法规意识,无驾驶技能,严重影响了市民生产、生活安全,造成道路拥堵、乱停乱靠、数无忌惮的随意掉头、上下旅客,经常引发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接连不断;三是车辆无安全性能、安装低劣,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降低了城市交通品位和文明形象,取缔此类车辆已刻不容缓。
坚定信心 全力取缔非法经营
借鉴经验,虚心学习。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办法,学习和借外地成功经验。2007年夏季,九江县政法委组织了公安、交警、工商、交通运管、税务、稽征、城建、市容、民政、劳动、残联、法制办等十二个部门参加,分别到本地区两个县考查学习。通过对他们的方案、措施、组织领导以及整治动员人力、物力规模等,充分认识到了要想取缔蹬士、拐的困难大、工作复杂,光靠单个部门、少数单位难以完成。必须高度集中、组织实施、合力整治、方可见成效。2008年上半年又先后到附近的地、市参观学习,借鉴城市交通建设、交通秩序、营运市场管理、文明环境创建等,收益非浅,也认识到保障公交车、出租车城市经营重任在肩。
组织调研、精心酝酿。有了外地经验的借鉴,从观念上得到统一认识。如何针对九江县对接九江市区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区位特点,如何形成更加合理、更加有效、取缔到位、不留后患、降低社会不稳定因素、避免取缔后死灰复燃现象发生。2008年9月该县政府分管交通副县长组织公安、交通、交警、运管、城建、市容、残联、县城两镇(区)集体商讨整治方案,并将方案初稿报县委常委讨论研究。随着时间的推移县内公交车公司不断质疑县政府的“取缔”行动,曾造成多次向县政府上访事件。另有部分市民联名上书县政府必须尽快取缔这些有碍于城市发展,影响市民安全的非法经营车辆。群众盼公交车、出租车意愿、民心所向,企业的要求重在实际。在2008年度全县工作总结会上,县长的报告中明确提出2009年十件大事之一“必须在2009年坚决取缔蹬士、拐的、电动三轮车非法经营,整治县城交通秩序……”。为了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经县委常委研究确定2009年8月17日:一是召集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届、运输企业代表同时组成4个座谈会议;二是广泛讨论《取缔方案》中的取缔范围、取缔原则、方法步骤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明确告知与会代表,县委、县政府坚决取缔信心和决心,要求各方参会代表做好宣传劝导工作,为尽快取得成效,减少负面影响。通过一个下午的座谈讨论,代表们认识和意见与县委、县政府决心一致。
领导高度重视,运筹帷幄合力取缔见成效。“关于取缔县城蹬士、拐的、电动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车辆的实施方案”经2009年10月23日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并请示九江市委钟书记同意,决定于2009年10月25日全县干部大会上通告实施,截止11月25日结束。方案中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担任副组长的专门组织机构。小组成员有政法委、宣传部、纪委、监察、信访、公安、检察院、法院、交通、交警、城管、运管、残联、民政、教育、就业、社保、工商、质监、国资办等部门及15个各乡镇的主要负责同志。具体实施分为宣传阶段、主动上缴阶段、强制取缔阶段,巩固阶段。
对主动上缴的车主实行奖励和鼓励政策,可考虑择业、生活困难补助、子女就学、社保、医保等优惠政策,对收缴车辆:一是按相关规定实行有偿回收;二是对九江县户籍的回收对象,只要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零”就业的家庭由政府劳动就业部门推荐工作岗位,或鼓励自主创业,提供小额贷款;三是对生活困难的九江县籍户纳入低保或符合大病扶助条件的按政策给予救助,对就学、失地保险实际情况给予政策扶持,切实解决市民生活问题。
在为期35天整治中,全县全面取缔蹬士、拐的、电动三轮车共计881辆,其中在宣传、主动上缴期共计873辆、强制回收期共计8辆。支出回收金120多万元,解决就业92人,民政低保救助78户,纳入社保17人,安置子女就学17人。整个取缔期间无 一人上访,未发生一起冲突事件,整治行动圆满、平稳、奇效结束,这在全省整治中尚属首例。
整出好环境、还市民一片天地。取缔的成功,为公交车、出租车营造了一个经营空间。交通运管部门早布置、早动员、早安排。公交车于11月15日开始,一是经营线路全部覆盖县城区,形成四通八达的公交网;二是将所有公交车全部更新到位,并安装车载监控系统GPS;三是开通无人售票业务,极大地方便市民乘座,提高城市品位。出租车自11月16日起,一是所有车辆回归县城经营,规范多年来争抢班线客源的违规经营行为;二是出租车定范围、定区域、统一价格、统一证件、统一车型、统一调度、统一颜色标志。
通过近日运行,市民无不叫好称快。就拿一位退位的县委老干部话说:“现在街不挤了,也‘亮了’,坐车、走路安全多了,城市面貌大变样了,这才真正归还了九江县的文明风景”。该县运管部门正在积极地起草制定“九江县公交车、出租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交警、运管、城管、车主业户的职责,努力建设一个文明、安全、规范、有序、发展的交通运输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