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更换超期使用危货运输车辆标志灯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日期: 2009-05-08
近期,萍乡市200多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标志灯开始陆续换新。这是萍乡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为避免汽车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所作的强制性要求。
2006年8月,萍乡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全部换装了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要求的标志灯和标志牌。由于制作材料的特殊性,各种标志使用到一定期限时即会自然老化,难以保证正常使用效果,因此《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明确规定了标志灯的正常使用期限为2年,标志牌的正常使用期限为4年。到2008年底,萍乡市首批换装的标志灯均已超过了两年,为提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系数、切实保障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萍乡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要求全市所有期满2年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灯必须全部无条件更换,同时考虑到自2006年后陆续新装的一些标志灯也将达到2年“期限”,萍乡市运管处还要求全市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将此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对待,结合专用车辆道路运输证对应年审时间及时更换标志灯。对于虽未达到使用期限,但已发生破损或失效的车辆标志,也要求各危运企业无条件予以更换。
为使“换灯”工作顺利展开,萍乡市运管处对全市所有专用车辆的车号及标志灯型号、编号、上次安装时间和道路运输证年审时间等进行了全面清查,统计出正在使用的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灯的实际数据。为避免出现管理部门包办现象,运管处同意各企业自行购买严格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各项指标要求制作的标志灯,但标志灯编号须由市运管处统一编发,以便于管理并防止重号。
目前,已到更换期限的标志灯更换工作正随着道路运输证的对应年审时间有条不紊地进行。(萍乡市运管处 李敏)
2006年8月,萍乡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全部换装了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要求的标志灯和标志牌。由于制作材料的特殊性,各种标志使用到一定期限时即会自然老化,难以保证正常使用效果,因此《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明确规定了标志灯的正常使用期限为2年,标志牌的正常使用期限为4年。到2008年底,萍乡市首批换装的标志灯均已超过了两年,为提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系数、切实保障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萍乡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要求全市所有期满2年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灯必须全部无条件更换,同时考虑到自2006年后陆续新装的一些标志灯也将达到2年“期限”,萍乡市运管处还要求全市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将此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对待,结合专用车辆道路运输证对应年审时间及时更换标志灯。对于虽未达到使用期限,但已发生破损或失效的车辆标志,也要求各危运企业无条件予以更换。
为使“换灯”工作顺利展开,萍乡市运管处对全市所有专用车辆的车号及标志灯型号、编号、上次安装时间和道路运输证年审时间等进行了全面清查,统计出正在使用的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灯的实际数据。为避免出现管理部门包办现象,运管处同意各企业自行购买严格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各项指标要求制作的标志灯,但标志灯编号须由市运管处统一编发,以便于管理并防止重号。
目前,已到更换期限的标志灯更换工作正随着道路运输证的对应年审时间有条不紊地进行。(萍乡市运管处 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