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道路运输车辆和机动车维修业务实行“延期办”
来源:江西道路运输网
作者:蔡宣灿
日期: 2020-02-17
近日,江西省运管局积极统筹疫情防控和道路运输秩序恢复,出台了道路运输车辆和机动车维修业务“延期办”政策,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道路运输运力保障。
一是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时间到期但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进行车辆审验或不具备相关审验条件的,允许其年审周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二是疫情期间,各地运管机构督促各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车辆性能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车辆行驶安全,对未开展技术等级评定、车辆年审逾期或到期未审验的道路运输车辆,不予处罚。三是疫情防控期间,新维修企业未申请备案和原维修企业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及时申请备案的,可在疫情防控结束后45日之内办理备案业务,期间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