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第一次召开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约谈会
来源:上饶市运管局
作者:张 艺
日期: 2014-12-18
上饶市运管局根据省交警总队直属三支队第五大队抄告通知书,反映上饶市三江成品油运输有限公司赣E91243重型罐式货车承运柴油时,未按规定配备押运员的违法行为,依据《上饶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全生产约谈会办法》的规定,该局对该司发出了安全生产约谈通知书,并于12月16日召开了上饶市第一次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约谈会。
在约谈会上,约谈人听取被约谈单位对未配押运员的有关情况的陈述。约谈人明确告诉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591号)第89条第二款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40条规定。会议指出三江成品油公司要加强“红线”思维和“底线”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思想认识,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以山西“3.1”和湖南“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运输事故为教材,全面提高公司危货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员的安全意识,要进一步完善危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要加强危货驾驶员、押运员的行车日记的管理,举一反三,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要求企业迅速自查此事发生的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此公司做出了限期整改十五天的通知,在整改期间,停办该企业新增运力等一切业务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