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近两百人学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来源:抚州市运管处
作者:张敏 郭浩
日期: 2014-09-02
8月30日,抚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主办的全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贯培训班在东华理工大学教学二楼阶梯教室开班,全市各运管机构管理人员及有关运输企业、卫星定位系统运营商等近200人参加培训。
为了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制定下发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并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两客一危”车辆是指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以及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
《办法》规定,“两客一危”车辆在出厂前应该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应当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重型载货汽车应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企业监控、政府监管、联网联控的原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