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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运管处加强春运期间危货运输管理

来源:萍乡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作者:黄建明 李 敏 日期: 2009-01-23
         为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客货兼顾、平安春运”的原则及春运期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特别是烟花鞭炮运输)更为频繁的实际,萍乡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就加强春运期间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作了全面布置。

          据了解,此次工作主要从加强道路危货运输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车辆技术性能管理、加强对危货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三方面展开。市运管处要求各基层所和危货运输企业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事故的技能,经营过程中不超载、不超速、不混装、不改装车辆、不疲劳驾驶、严格按核定线路行驶、需凭证载运的危险品须手续齐全有效、车辆经营过程中必须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要求所有危运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一级,车辆的灭火设备、防静电设备、防毒面具等设备和各种标志牌、标志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所有危货运输车辆必须安装GPS并基本能有效使用,等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将坚决收回其道路运输证并进行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才可恢复经营;还要求各基层所会同当地安监部门和相关单位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车辆、设施、设备、场地、人员、安全运输规章、安全学习等内容及危险货物源头单位的加油站、液化气站、烟花鞭炮销售点等危险货物销售、存放地点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萍乡市运管处特别要求下属各所要将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业及危险货物源头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效机制认真对待,严格依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各自管辖区域内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相关货源单位进行不定期的有效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各企业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过一个祥和的春节。(萍乡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黄建明   李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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