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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运管所依法核发道路运输证

来源:井冈山市运管所 作者:朱慧萍 日期: 2013-08-09

    近日,井冈山市运管所对本市海峰和金都两家驾校符合条件的43辆教练车辆,核发了《道路运输证》。持有《道路运输证》的教学车辆,须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凭《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到市处审验合格后,方可从事教学活动。
    今后教练车实施培训教学时必须随车携带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凡发现有违反规定使用无效《道路运输证》或使用经检测不合格的教练车从事培训经营活动的,市运管所将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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