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我省出台“五条禁令” 规范驾培教练员教学行为

来源:兴国县运管所 作者:肖斌 日期: 2012-05-16

    为规范驾培教练员教学行为,日前,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出台“五条禁令”, 并对违反“五条禁令”教练员及相关驾校的处罚进行了明确。
    据了解,“五条禁令”内容为:严禁教练员以任何形式向学员索取财物;严禁教练员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件执教;严禁教练员辱骂、殴打学员,粗暴教学;严禁教练员教学期间擅离岗位、酒后或疲劳执教;严禁教学期间教练车超载或搭载与教学无关人员。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