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积极探讨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来源:泰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作者:俞军
日期: 2012-03-29
由于国家提出出租汽车原则上不能采取有偿服务的方式进行许可,如果确需以有偿的方式许可经营的必须经过省政府批准。不少地方的出租汽车车主提出维持现有的公司挂靠经营形式,对已到期的车辆不再交纳有偿经营款项,并以燃油价格上涨、经营亏损为由不断干扰政府部门对出租行业的调控。
为切实寻求一个好的管理办法,有效消除出租市场各方矛盾,维持现有的出租汽车客运秩序,泰和县运管所深入出租一线,走访出租车主和出租企业,了解出租经营者的真实想法,并到井冈山等地进行出租汽车市场管理经验学习,探讨更为适合该县实际情况的管理模式,以便更为有效地控制出租车数量,做好新增车辆招投标办法及起步价的比例调整预测等工作。运管部门表示,在对现有经营者优先准入许可的前题下,也要求出租企业及车主配合和支持整个出租市场的管理工作,共同来维护好县域出租市场秩序,要相信政府会最大限度地保障出租业主的合法权益及乘客的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