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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春运疫情防控和道路运输服务两手抓、两不误

来源:江西道路运输网 作者:于文广 日期: 2021-01-28

开行农民工返乡和回城“点对点”包车运输,积极推动“无接触”售检票服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江西道路运输行业统筹抓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疫情防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

“点对点”包车  无缝衔接优服务

125日,两辆从浙江省慈溪市开出的农民工返乡包车安全抵达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98名在外务工人员享受到了出厂门进家门“点对点”一站式直达包车运输服务。

“我们积极开行“点对点”包车运输,减少换乘环节,强化疫情防控措施,为农民工和学生提供安全出行保障。”上饶市运管局客运科负责人介绍说。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江西鼓励引导务工人员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留在务工地过年,同时,加强与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协调,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开行农民工返乡和回城“点对点”包车运输,包车运输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实施“一车一策”,精心制定运输组织方案,精选车辆、驾驶人员,配齐防疫物资、合理规划运输线路,确保全程“点对点”安全直达。据统计,从111日至25日,全省共开行农民工返乡“点对点”包车75趟次,运送返乡务工人员3132人次。

此外,江西将投入客运车辆1.1万辆,约35万客位,其中班线车辆约8000辆,旅游包车约3000辆,机动运力110辆,满足道路旅客出行需求。积极提供高校预售票、现场售票、开行“校园直通车”和“家校专线”,保障学生寒假安全有序离校。对接铁路、民航,综合调度道路客运班线、公共电汽车与高铁车站、铁路临客列车、民航加班机等的衔接,提供定制客运出行服务。加大节假日期间城乡、镇村道路客运运力投入力度,积极开通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服务,增开农民赶集、庙会班车和公交车辆,最大限度保障农村群众节日出行和生活生产需要。

江西还积极推动“无接触”售检票服务,进一步拓宽电话售票、手机客户端售票、自助售取票等便捷售票渠道,积极开展联网售票、电子客票服务,全省二级及以上客运站实现联网售票全覆盖,79 个二级及以上客运站实现电子客票通行。全省三级以上客运场站安装自动体温检测装置88个,进一步提升了提高体温检测效率及准确性,据统计,从111日至25日,全省联网售票方式发售客票数1.7万余张,使用电子客票乘车人数11.8万余人次,春运出行更加安全、便捷。

“面对面”督导  疫情防控不松懈 

 “同志,进入车站请佩戴口罩。”宜春汽运袁州分公司客运站的安检员认真地检查安检机里的大包小包,同时,不忘提醒旅客戴好口罩。该公司客运负责人表示“行业管理部门多次到公司检查督导防疫工作,使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不敢有一丝马虎。”

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对照交通运输部和省新冠指办要求,制定印发《江西省2021年道路运输春运工作方案》、《江西省道路运输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春运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措施、疫情应急处置、安全责任落实、市场环境整治等方面工作。

在此基础上,全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派出督查组,分片区对各设区市、县(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和冷链运输企业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查,督导道路运输行业认真落实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服务场所的消毒通风等措施,做好行业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冷链运输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客运企业认真落实最新版本疫情防控指南,严格落实旅客信息登记、健康码查验、乘客测体温、“一米线”等防护措施。加强乘车管理,按要求落实客座率。增加进站口、安检、售票窗口、检票口等关键岗位服务人员,提高人员通行效率,避免人员聚集。

针对可能出现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和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江西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积极做好应急运力储备,全省共储备应急客运车辆871辆,总座位约3.2万余座;应急货运车辆824辆,总吨位约1.7万余吨。其中普货705辆,危货100辆,冷链运输车19辆。同时,督导全省道路运输行业落实防疫物资储备,提前准备好了体温检测仪、消毒剂、洗手液、一线从业人员口罩、防护手套、面罩等防疫物资。要求全省道路运输行业按照地方政府统一部署,严密组织一线从业人员有序接种新冠疫苗。

“手拉手”联动  安全监管不缺位

春运期间,江西将在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非法运输等专项行动,对重点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监管,坚决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江西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对辖区内重点道路运输企业采取网格化管理,实行分片包干监督检查制度。明确重点运输企业的分片包干管理责任人员以及监管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人,与重点道路运输企业签订安全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同时,采取“手拉手”联动的形式,积极加强与安监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的协作,采取实地督导、暗访检查等方式,联合对重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重大安全风险失控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联合安监部门实施联合处罚;对驾驶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实现联合惩戒。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信息通报制度,对重点营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并对汽车站、火车站等客货集散地开展打非治违行动,重点查处客运车辆违法经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车”, 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另外,强化市场信用管理,依法依规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实施惩戒。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处罚合理,严禁发生“公路三乱”、“以罚代管”等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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