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运管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及管理相关工作
来源:江西道路运输网
作者:闵婕
日期: 2020-10-19
为提升驾驶员职业素质,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近日,省运管局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道路运输驾驶员(含客货运输驾驶员、危货运输驾驶员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及管理服务工作。
《通知》指出,在我省依法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应当按规定接受面授培训、网络培训或面授、网络培训相结合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大纲要求,科学编制课程内容和教学计划,加强过程管理,保证培训质量;要加强驾驶员身份识别,严格考勤管理,全程录音录像,做好留档备查;要规范签章手续,运管机构除要查验材料外,还要查验培训过程照片或录音录像等,确认学时真实有效,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运政管理系统;要强化监督约束,对继续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教育机构、运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据悉,为贯彻便民利民原则,设区市运管机构将通过网站、窗口、公告栏等,公布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方便驾驶员自行选择。为减轻从业人员负担,《通知》明确,同时具有客运、货运或危货从业类别的驾驶员,一个周期内只需参加一次继续教育,无需重复培训;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继续教育由出租汽车经营者组织实施;客货运输驾驶员、危货运输驾驶员因超期180日未换证而被注销证件的,在证件到期后的两年内,完成不少于24学时的继续教育后,参加从业资格理论考试并通过的,可以免实操考试,恢复原从业资格;出租汽车驾驶员取得从业资格证后超过3年未注册的,完成不少于27学时的继续教育后,可予以注册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