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道路运输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江西省道路运输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省道路运输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管理,更好地为会员提供服务,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江西省道路运输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单位或个人,应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第三条 本会会员享有协会章程和本办法规定的权利,履行本会章程和本办法规定的义务,享受本会章程和本办法规定的服务。
第四条 本会会定期开展面对会员的各项评先选优及表彰活动。
第二章 会员分类
第五条 本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和登记会
员四大类:
(一)凡在我省从事道路运输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同类社会团体和相关性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不分经济性质和隶属关系,承认本会章程,经自愿申请,由本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单位或团体会员单位,发给会员证书和匾牌;
(二)凡热心道路运输事业的专家、学者、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具有一定影响和代表性的人、个体经营者,承认本会章程,经自愿申请,由本会批准,即为本会个人会员,发给会员证书;
(三)为增加服务面,扩大会员覆盖面,全省道路客运接驳运输联盟客运企业、旅游集散中心联盟成员、江西省智慧物流联盟企业和全省联网售票二级以上(含二级)汽车站为本会登记会员;
(四)凡在我省从事道路运输业的企业,承认本会章程,自愿填写《会员登记表》即可成为本会登记会员。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一)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出席会员大会,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待遇;
(四)免费获得本会主办的刊物或其他的信息资料,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七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定,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利益和声誉;
(三)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按时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 会员申请和管理
第八条 会员的征集和管理由本会秘书处统一负责。
第九条 会员申请流程
(一) 单位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1、向本会秘书处提交《入会申请表》;
2、经本会秘书处资格审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3、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书》和会员单位牌匾,并予以公告。
(二) 登记会员
1、 向本会秘书处提交《会员登记表》;
2、 经本会秘书处备案后,自动成为登记会员。
第十条 会员会费
(一) 本会根据会员分类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对会员单位和个人进
行服务的经费;
(二) 登记会员不缴纳会费;
(三) 会员(不含登记会员)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行业协会活
动的,协会给予书面提示;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或不参加本行业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取消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书和会员单位牌匾,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告。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
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十二条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
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第五章 为会员提供的服务
第十三条 为为会员提供的服务由本会或本会授权的服务机构承担。
第十四条 单位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享受的服务
(一) 赠送本会刊发的《江西省道路运输通讯》;
(二) 参与全国或全省的评选活动可以享受本会的优先推荐;
(三) 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 以优惠价格享受本会的法律法规咨询、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咨
询及评价等服务内容;
(五) 以优惠价格参加本会组织的外出考察活动;
(六) 以优惠价格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培训(含培训资料),免费获
得协会印制的附加相关资料;
(七) 优先优惠享受本会的其他服务。
第十五条 登记会员享受的服务:
(一) 参加协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二) 参加协会组织的相关竞赛及评选活动;
(三) 以市场价格享受本会的法律法规咨询、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咨
询及评价等服务内容;
(四) 以市场价格参加本会组织的外出考察活动;
(五) 以市场价格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培训(含培训资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由本会秘书处负责解释。